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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40%]

...>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工字[1998]24号文《关于1994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1994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的企...

渝国税发[1998]68号 分类: 时间:19980429

2. 财政部关于批复辽宁省1994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1998年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企业名单及退税额的通知 [39%]

...贷政策的请示》(辽财工字[1998]159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对199412月31日前签订合同的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决定精神,同意对辽宁省199412月31日前签订合同的外汇借款项目从1998年起至2000年止恢复实行部分以...

财工字[1998]234号 分类:进出口税 时间:20000101

3.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十五”期间对1994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继续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 [39%]

...br>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对1994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继续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财企[2002]36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2001年度的以税还贷工作已经结束,有关区县(自治县、市)...

渝国税发[2003]82号 分类: 时间:20030513

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批复北京市1994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1998年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企业名单及退税额的通知 [39%]

...税还贷的请示》[京财工(1998)307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对199412月31日前签订合同的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决定精神,同意对北京市199412月31日前签订合同的外汇借款项目从1998年起至2000年止恢复实行部分以...

财工字[1998]230号 分类: 时间:20000101

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批复天津市1994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1998年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企业名单及退税额的通知 [39%]

...贷政策的请示》(财企一[1998]25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对199412月31日前签订合同的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决定精神,同意对天津市199412月31日前签订合同的外汇借款项目从1998年起至2000年止恢复实行部分以...

财工字[1998]231号 分类:进出口税 时间:20000101

6.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督专员办事处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批复河南省1994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1998午实行部分 [39%]

...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批复河南省1994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1998年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企业名单及退税额的通知》(财工字[1998]24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退税的有关手续明确如下,请一并执行。  ...

豫财工[1998]59号 分类:河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207

7. 上海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39%]

...我局曾于1990年至1995年六次发出通知,对上海解放以来到1994年底前颁发的2809件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布废止、失效并停止执行(详见《企业对税法规选编》第8、9、10、11、12、14册的附录部分)。最近我们又对1995年底前由我局自...

沪财法(1996)4号 分类:上海市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210

8.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涉税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39%]

...  湘国税函 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   [1994]143号 1994.5.7    知 20 关于印发《外国企业预提所得     湘国税函  1998.6.23    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1998]167号 21 关于株洲唐...

湘国税函[2002]195号 分类:湖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129

9.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 [39%]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财工字[1998]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国税流字[1998]157号 分类: 时间:19980723

10.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39%]

...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财工字[1998]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津国税流[1998]48号 分类: 时间:199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