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2,0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498,277项。(搜索耗时:0.0099秒)

查看全部 国家法规(108) 答疑库(130) 视频中心(6) 地方法规(959) 会员资料(1) 其它法规(39) 其它(19)

1031.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17%]

...表人签字:_____  (2)无形资产受让、开0x2021   发支出  (3)违法经营罚款和0x2022          纳税人签字:_____   被没收财物损失  (4)税收滞纳金、罚金、23   ...

穗财法[2000]1047号 分类: 时间:20001206

1032.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 [17%]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深府办函〔2019〕259号)的工作部署,推动和保障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

深人社规[2020]12号 分类: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01010

103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17%]

...局、烟草专卖局等配合)  (十七)国有企业2020年、2021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除特殊企业外,原则上国有企业年度招聘计划中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80%...

内政办发[2020]10号 分类:内蒙古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00513

1034.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 [17%]

...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或处于亏损状态(亏损状态具体为2021年度或申请缓缴前一季度出现亏损)。  3.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

粤人社规[2022]15号 分类: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621

1035.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17%]

...续及参保缴费按照《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O21〕55号)规定执行。要重视做好新生儿的保费征收工作,积极参与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七...

甘医保发[2022]53号 分类:甘肃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819

1036.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17%]

...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2月25日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

津政办发[2021]2号 分类:天津市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10312

103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17%]

...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第三条第二项第1点所述“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十六、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具的发票,符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可以...

分类:甘肃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513

1038.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办税缴费服务温馨提示 [17%]

...的不便,敬请谅解!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2021年11月3日全区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地址一览表序号主管税务机关电话号码具体地址1银川市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951-5555392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分类:宁夏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11105

1039.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17%]

...、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分类:增值税 时间:20190322

1040. 高新技术企业进项加计扣除 [17%]

...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第一条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第二条规定,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

分类:专家答疑 时间: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