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3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498,760项。(搜索耗时:0.0079秒)

查看全部 国家法规(24) 答疑库(12) 地方法规(192) 会员资料(1) 其它法规(2) 其它(1)

141.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19年湖南省省本级第一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示 [28%]

...  上述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的期限为2019-2023年,为期5年。  公示期为2019年9月20日至9月27日。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或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联系方式: ...

分类:湖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190930

142.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27%]

...税资格名单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3年1月5日附件2022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1.陕西省青海商会2.陕西省化工学会3.陕西省酒业协会4.西安高新第二小学教育基金会5.西安培华学院6.陕西省浙江金华商会7....

陕财税[2022]19号 分类: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30131

143. 青岛市税务局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7%]

...2018年第1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2018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 12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青地税三〔1998〕8号1998年7月3日  1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

分类:山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190417

144.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公布获得2020年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27%]

...肃省文化产业商会取得2019年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19年至2023年;甘肃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取得2018年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18年至2022年。  三、各地财政局、税务局要严格按照财税〔2018〕13号和甘财税法〔2018〕16号文件的要求加...

甘财税[2021]3号 分类:甘肃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10609

145.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27%]

...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

分类:贵州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10816

146. 上海市崇明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城桥镇泯村6、7队,三江村5、6、7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27%]

...地面积为78875.8平方米,建设用地12085.3平方米,未利用地2023平方米,合计征用面积为92984.1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物价局、财政局《各区、县耕地...

沪崇征补[2007]第37号 分类: 时间:20071022

147.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7%]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3

148.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7%]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3

149.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7%]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3

150.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7%]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