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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号,以下简称“第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现就该规定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问...
分类:专家答疑 时间:20190425
...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三月份发票进四月份帐的进项发票是不能加计10进项抵扣。 按6000的税额*10%计提加计进项额。
分类:专家答疑 时间:20190426
...,是不是我公司到了2020年,又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了(2020年-2021年全免,2022-2024年减半征收)?谢谢!还是说,这个文件,只是老政策的延续. 尊敬的会员: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这个文件是老政策的延续,不是对同一个企业的重复执...
分类:专家答疑 时间:20190523
...〔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一...
分类:专家答疑 时间:20190610
...励金发放政策的执行问题 根据财税〔2018〕164号 可以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享受全年一次奖励金扣除政策(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可选择按年度综合所得代扣...
分类:专家答疑 时间:20190612
...9号,以下简称“第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现就该规定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问...
分类:专家答疑 时间:20190620
...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五、代征期限: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2019年6月24日
分类: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190703
...9号,以下简称“第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现就该规定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问...
分类:专家答疑 时间:20190710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加计抵减四项服务的范围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
分类:专家答疑 时间:20190715
...,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指所属期),暂缓收缴工会经费。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小微企业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苏工办〔2018〕8号)同时废止。
苏工办[2019]73号 分类: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1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