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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8%]

...库,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福建省税务局审核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

分类: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408

172. 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城南中学与原龙岗三小合并后国有资产出让和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 [27%]

...估出让价为281.69元/平方米,共计131.37万元;房产总面积2023.66平方米,评估出让价为153.18元/平方米,共计31万元;  2、出让原城南中学部分国有资产:房产2105.3平方米,评估出让价为85.13万元;土地属部队所有,不在出...

大足府函[2004]78号 分类: 时间:20040809

173.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19年湖南省省本级第一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示 [27%]

...  上述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的期限为2019-2023年,为期5年。  公示期为2019年9月20日至9月27日。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或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联系方式: ...

分类:湖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190930

174.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关于开展2024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27%]

...月在职职工为对象,缴费工资(保留到整数)以职工本人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4缴费年度社保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4年新入职人员,以起薪月工资作为申报2024缴费年度的缴费工资。  职工缴费工资按照《国家统计...

豫税通告〔2024〕2号 分类:河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520

175. 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27%]

...、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和税务监管三大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

分类:湖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10716

176.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公布获得2020年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27%]

...肃省文化产业商会取得2019年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19年至2023年;甘肃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取得2018年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18年至2022年。  三、各地财政局、税务局要严格按照财税〔2018〕13号和甘财税法〔2018〕16号文件的要求加...

甘财税[2021]3号 分类:甘肃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10609

177.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7%]

...中关于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关于工会经费返还补助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按照国家部署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惠企政策。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20...

粤府办[2022]6号 分类: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310

178.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事项操作指南的通知 [27%]

...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如:申请2019-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提供2018年的情况)。  (五)上一年度的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人...

粤财税[2020]3号 分类: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00312

179.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 [27%]

...12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上述参保单位中,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5月费款的,可从6月申请缓缴。已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手续的5个特困行业企业可于期满后延续...

云人社发[2022]22号 分类: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616

180.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6%]

...。17个行业所属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3年5月底。  (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保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缓缴...

黔人社发[2022]15号 分类:贵州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