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3,0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500,648项。(搜索耗时:0.0132秒)

查看全部 国家法规(178) 答疑库(367) 视频中心(8) 地方法规(1404) 其它法规(146) 其它(144)

1861.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25%]

...收益)较上一年度同期减少50%(含)以上的;  (二)2019年新注册登记纳税人疫情期间经营亏损的;  (三)纳税人疫情期间货币资金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三、免税期限  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公告2020年第4号 分类:四川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00312

1862.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关于落实简政减税降负政策措施全力推进我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 [25%]

...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的两项过渡期政策顺利实施,为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税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平稳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职责划转工作,制定和完善我省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入库对账、权益保护等制度办法...

赣税发[2018]105号 分类:江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181220

1863. 我们优居壹佰养老院是经过民政局审批的养老机构 [25%]

...财税〔2017〕43号 )第一条规定,“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分类:专家答疑 时间:20181226

1864. 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的公告 [25%]

...策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十一、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  2.禽畜养殖业排污特征值系数  3.施工扬尘排污特征值系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生态...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 分类: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181218

1865. 商务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的指导意见 [25%]

...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20192月12

商建函[2019]61号 分类:经济法规 时间:20190228

1866.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通告 [25%]

...机关分批次对原登记纳税人补充核定电子发票票种,保证2019年12月底前所有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都能自行开具电子发票。  二、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方式选择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4号 分类: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181129

1867.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服务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5%]

...g: antialiased; white-space: inherit;" width="47" height="184">2017年1月-2019年12

川工商发[2017]98号 分类:四川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171103

1868.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25%]

...分期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时限由2018年1231日前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前,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责任部门:货物和劳务税处)  (三)研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建账建制、规范财务...

分类:贵州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181229

1869.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 [25%]

...关于失业保险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9〕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字〔2020〕33号)同时废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

京人社就发[2021]23号 分类: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10716

1870.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具体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5%]

...期间免收滞纳金。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原则上应为2019年度按时足额缴费的单位,严重失信、已停保和完全停产停业的单位,不纳入缓缴范围。对纳入社会保险免征单位缴费范围的单位,先免征、后缓缴;对减半征收的,...

铜税发[2020]10号 分类:安徽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