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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批复天津市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1998年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企业名单及退税额的通知》的通知 [38%]

...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批复天津市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1998年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企业名单及退税额的通知》(财工字[1998]2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津国税流[1998]49号 分类: 时间:19981113

12.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的通知 [38%]

...市(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国税函[1997]44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基层局库存的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大国税发[1997]199号 分类:大连市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60417

13.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 [38%]

...)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国税函[1997]44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基层局库存的1994年版增值税专...

大国税发[1997]199号 分类: 时间:19970925

14.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 [38%]

...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财工字[1998]2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对各级国税部门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项目所在地主管国...

内财工字[1998]167号 分类: 时间:19980311

15.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对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继续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font color=red>[条款失效]</font> [38%]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对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继续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财企[2002]3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通知》规定,各单位在审核企业税款缴纳情...

津国税流[2002]53号 分类: 时间:20021107

16.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38%]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财工[1998]24号)转发给...

津国税流[1998]48号 分类:天津市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220

17.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批复辽宁省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1998年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企业名单及退税额的通知 [38%]

...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批复辽宁省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1998年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企业名单及退税额的通知》(财工字[1998]23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

辽国税一[1998]200号 分类: 时间:19981109

18. 陕西省转发财政部《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 [38%]

...外汇借款项目企业按期归还外债,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1994年12月31日前签订合同的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现将财政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财工字[1998]24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有关我省外汇借...

陕财工[1998]31号 分类: 时间:19980429

1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流转税新老税制衔接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38%]

  关于流转税新老税制衔接中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1994年1月3日我局以国税明电[1994]1号明传电报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流转税新老税制衔接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发给各地。现印发给你们,请继续遵照执行。  一、增值税...

国税发[1994]61号 分类:综合税收政策 时间:20000101

2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流转税新老税制衔接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37%]

...=2>  关于流转税新老税制衔接中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1994年1月3日我局以国税明电[1994]001号明传电报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流转税新老税制衔接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发给各地。现印发给你们,请继续遵照执行。  一、增...

国税发[1994]61号 分类:增值税 时间:2005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