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18,002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498,266项。(搜索耗时:0.0239秒)

查看全部 国家法规(3038) 答疑库(4461) 地方法规(10346) 其它法规(26) 其它(131)

191.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 [46%]

...)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国税函[1997]44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基层局库存的1994年版增值税专...

大国税发[1997]199号 分类: 时间:19970925

192.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的通知 [46%]

...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国税函[1997]44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接文后,各单位应及时将总局文件的主要精神在各征...

重国税函[1997]207号 分类: 时间:19970929

19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交1994、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46%]

...办公厅《关于我国远洋渔业发展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4]1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1994、1995年度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照顾。地方远洋渔业企业是否参照执行,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从1996年1...

财税[1996]65号 分类:企业所得税 时间:20050114

19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的通知 [46%]

...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国税函[1997]44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我局销毁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将另行布置。 ...

京国税征[1997]448号 分类: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0819

195.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交1994、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46%]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交1994、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6]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缴1994、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

冀国税二发[1997]11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60107

196.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交1994、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46%]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交1994、1995年度企业提得税的通知》(财税[1996]65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地方远洋渔业企业1994、1995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已缴...

冀财税[1997]1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60107

19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交1994、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46%]

...公厅《关于我国远洋渔业发展问题的会议纪要》(国发[1994]1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1994、1995年度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照顾。地方远洋渔业企业是否参照执行,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从1996...

财税字[1996]65号 分类:企业所得税 时间:20000101

19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抵减1994年年初库存原油已纳的资源税问题的通知 [46%]

...要求解决这一问题。为避免重复征税,经研究决定,企业1994年期初库存原油已纳的资源税数额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可以从其1994年1月1日以后所销售或自用的原油应纳的资源税中予以抵扣。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94)财税字80号 分类:资源税 时间:20000101

199.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十五”期间对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继续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 [46%]

...br>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对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继续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财企[2002]36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2001年度的以税还贷工作已经结束,有关区县(自治县、市)...

渝国税发[2003]82号 分类: 时间:20030513

20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的通知 [46%]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国税函[1997]44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我局销毁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将另行布置。

京国税征[1997]448号 分类: 时间:1997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