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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7%]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3

232.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7%]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3

233.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7%]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3

234.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7%]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8

235.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7%]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8

236.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7%]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8

237.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7%]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8

238.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7%]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8

239.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7%]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8

240.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通告 [27%]

...伤保险费最迟应于2022年12月25日前缴清。逾期未缴的,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已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二)参保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自愿提前结束缓缴,也可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  (三)参保单位未...

京人社发[2022]3号 分类: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