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4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498,768项。(搜索耗时:0.0089秒)

查看全部 国家法规(36) 答疑库(21) 视频中心(4) 地方法规(302) 会员资料(1) 其它法规(4) 其它(4)

27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 [26%]

...,更好地服务纳税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6月20日

税总纳服函[2023]99号 分类:税收征收管理 时间:20230706

272.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 [26%]

...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3年3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3.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

黑人社发[2022]12号 分类:黑龙江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621

273. 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26%]

...,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到位。第七条 根据2023年底各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保有量等情况,财政部向各省份预拨70%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启动相关工作。政策实施期间,中央和地方根据前述单车补贴标...

商消费函〔2024〕75号 分类:青海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513

274.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促消费、开发票、中大奖”—— 2022年“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的公告 [25%]

...次开奖活动的发票进行摇奖。8月10日举办第1期二次开奖;2023年1月10日举办最后一期二次开奖。现场开奖全程公证并录像,同时通过网络媒体、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湖南财政”“湖南税...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 分类:湖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707

275. 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25%]

...,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到位。第七条&#8194;根据2023年底各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保有量等情况,财政部向各省份预拨70%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启动相关工作。政策实施期间,中央和地方根据前述单车补贴标...

商消费函〔2024〕75号 分类:综合税收政策 时间:20240428

276.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25%]

...2022年10月底起每月进行一次性批量扣款,缓缴单位最迟于2023年3月底前补齐,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 缓缴期间的医保业务办理  缓缴期间,缓缴单位办理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业务,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缓缴单位应...

分类: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727

277.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5%]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3

278.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5%]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3

279.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5%]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3

280.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5%]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接受省、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委托...

冀财税[2024]2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