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20,0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500,038项。(搜索耗时:0.0661秒)

查看全部 国家法规(6510) 答疑库(7830) 视频中心(205) 其它(1) 地方法规(35598) 会员资料(18) 纳税杂志(2) 其它(1) 其它法规(861) 其它(757)

3341.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31%]

...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718日起,福建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部分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 分类: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714

334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的公告 [31%]

...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二)自2013年71日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在为零散税收纳税人(个人)代开普通发票征收增值税时,按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销...

深地税告[2013]6号 分类: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130710

3343.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31%]

...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东地税发[1999]179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东地税发[1998]12号文转发)的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

东地税发[2004]65号 分类: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221

3344.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1998年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 [31%]

...根据5月31日的情况填制《年度检验情况汇总表》,于每年7月底前与年检工作情况报告一并报市局税政一处。第二次在次年年检开始前根据次年2月底的情况填制《年度检验情况汇总表》,于次年3月15日前报市局税政一处。...

沪国税流[1998]40号 分类: 时间:19980312

3345.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洁》和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税务检查证式样的通知 [31%]

...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70号)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税务检查证式样的通知》(国税发[1994]27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局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粤地税发[1995]78号 分类: 时间:19950405

3346.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文明执法教育考试的通知 [31%]

...类型。  三、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定于71日至10日进行,补考在7月20日前进行。7月22日前各单位将考试情况及结果书面报省局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考试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

鄂地税函[2008]80号 分类: 时间:20080526

3347.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10年制订规章计划的通知 [31%]

...政府2010年制订规章计划    一、新制定项目(7项)           起草单位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规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广东省加强外国人管理服...

粤府办[2010]13号 分类: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100528

3348.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老干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增加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通知 [31%]

...围。现由机关、事业单位发给离休费、退休费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发给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二、增加标准。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月基本离休费、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的10%,增加离休费、退休费和退职生...

京人退[1992]18号 分类: 时间:19921105

3349. 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的公告 [31%]

...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二)自2013年71日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在为零散税收纳税人(个人)代开普通发票征收增值税时,按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6号 分类: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130710

335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31%]

...p>  领军学员挂职锻炼时间为一年,具体时间为2015年71日至2016年6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5年4月中旬至2015年6月下旬)。税务总局下发挂职锻炼通知,各省局按照挂职锻炼...

税总函[2015]246号 分类:?? 时间:201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