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46,521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500,707项。(搜索耗时:0.0513秒)

查看全部 国家法规(5142) 答疑库(6909) 视频中心(69) 其它(2) 地方法规(32732) 会员资料(43) 纳税杂志(1) 其它(1) 其它法规(1082) 其它(540)

4354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font color=red>[全文失效]</font> [2%]

...税人,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和原因。  第二十一条 对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不需经审批即可享受税收减免...

鲁地税发[2005]31号 分类: 时间:20050318

4354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今冬明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技术方案的通知 [2%]

...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质量监督管理及审批工作。  15?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 负责维护和稳定市场秩序。  16?环保局 负责医疗保健机构垃圾和污水处理监督监测。  三、发热门诊、定点医院(病区)建...

内政办[2003]265号 分类: 时间:20030808

43543.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进口设备安装调试业务税收管理的通知 [2%]

...连续或累计6超过个月的为设有常设机构。(财税协[1986]15号)   4、外籍个人纳税义务的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规定:   (1)关于工资、薪金...

鲁地税函[2004]93号 分类:山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60101

43544. 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 [2%]

...bsp;&nbsp; 第二十三条&nbsp; 抵税财物委托商业企业代为销售15日后,无法实现销售的,税务机关应当第二次核定价格,由商业企业继续销售,第二次核定的价格应当不低于首次核定价格的2/3。&nbsp;&nbsp;&nbsp; 第二十四条&nbsp; 无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 分类:税收征管 时间:20050610

43545. 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 [2%]

...bsp;&nbsp; 第二十三条&nbsp; 抵税财物委托商业企业代为销售15日后,无法实现销售的,税务机关应当第二次核定价格,由商业企业继续销售,第二次核定的价格应当不低于首次核定价格的2/3。&nbsp;&nbsp;&nbsp; 第二十四条&nbsp; 无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 分类:税收征管 时间:20051121

43546.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2%]

...自查自验和认真总结,并向州政府写出专题报告,于9月15日前报送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政府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向全州通报。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行政执法...

西政办[2006]21号 分类: 时间:20060314

43547.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和牧业税附加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2%]

...(含2000元)以上的县(市、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元;人均纯收入在1000-2000元(含1000元)的县(市、区),最高不超过10元;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县(市、区),最高不超过6元。所筹资金由本村村民承担。 ...

甘政发[2002]87号 分类: 时间:20021008

43548.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的通知 [2%]

...关于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冀税发〔2022〕50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冀科政规[2022]3号 分类: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30210

43549.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项目(第三周期)实施方案》的通知 [2%]

...本得以实现,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由 1999年的153.15/10万、25.56‰下降到2005年的47.19/10万、12.52‰。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市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仍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提高我市妇女儿童健康保健水平,实...

筑府办发[2006]36号 分类: 时间:20060323

43550. 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 [2%]

...他情形。  第九条 工伤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在15天之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0天,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申请工伤认定。逾期不报告的,由企业负责按本办法的待遇标准支付工伤费用。  劳动保障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192号 分类: 时间:2001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