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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19%]

...,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到位。第七条 根据2023年底各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保有量等情况,财政部向各省份预拨70%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启动相关工作。政策实施期间,中央和地方根据前述单车补贴标...

商消费函〔2024〕75号 分类:青海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513

472.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助力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19%]

...2022年缴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以单位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保险费缓缴参照企业...

吉政办明电[2022]21号 分类:吉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609

473.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9%]

...时间。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企业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提供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

分类: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1026

474.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工贸易对扩大对外开放、稳定就业、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巩固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地位的重要贸易方式...

商贸发〔2023〕308号 分类:综合税收政策 时间:20240103

475.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2〕5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9%]

...2个月缴纳不低于1个月度的缓缴费款;全部缓缴费款应于2023年年底前补缴到位。具体分期办法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期分批补缴的缓缴费款免收滞纳金。申请分期分批补缴的企业被注销、吊销或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

鲁人社字[2022]113号 分类:山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1010

476. 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19%]

...,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到位。第七条&#8194;根据2023年底各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保有量等情况,财政部向各省份预拨70%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启动相关工作。政策实施期间,中央和地方根据前述单车补贴标...

商消费函〔2024〕75号 分类:综合税收政策 时间:20240428

477. 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19%]

...、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和税务监管三大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

分类:四川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10909

478.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19%]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兑现工作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

京技管[2022]74号 分类: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527

479. 金融企业会计科目 [19%]

... 103 2022 代理承销证券款 (证券和银行共用 新增) 104 2023 代理兑付证券款 (证券和银行共用 新增) 105 2024 代理业务负债 (新增) 106 2025 预提费用 107 2026 预计负债 108 2027 递延收益 (新增) 109 2028 长期借款 110...

分类:专家答疑 时间:20190128

480.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18%]

...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二)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范围和期限  1.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三项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

甘人社通[2022]224号 分类:甘肃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