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8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499,839项。(搜索耗时:0.0075秒)

查看全部 国家法规(80) 答疑库(75) 视频中心(14) 地方法规(565) 会员资料(1) 其它法规(9) 其它(5)

541.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恢复执行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 [23%]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58号)中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的规定同步停止执行。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宁人社函 〔2024〕 74号 分类:宁夏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51111

542.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定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等八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23%]

...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19-2023年(指税款所属期)。  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进...

内财税函[2020]336号 分类:内蒙古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00601

543.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 [22%]

...;延长电动公交汽车低谷电量奖励政策执行时间,对2021年-2023年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每使用1千瓦时谷段电量,分别给予0.91千瓦时(2021年)、0.78千瓦时(2022年)、0.65千瓦时(2023年)的谷段电量奖励,奖励电量用于抵扣峰段(优...

鲁政发[2021]8号 分类:山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10609

544.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22%]

...规审〔2019〕2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费,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费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告2022年第1号 分类:黑龙江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318

545.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要点 [22%]

...一次性税前扣除。  (二)所有行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扣除。  (三)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分类:贵州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407

546.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我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时限的通知 [22%]

...财税〔2019〕764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2年3月30日

内财税[2022]314号 分类:内蒙古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407

547.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22%]

...告2020年第10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分类:企业所得税 时间:20220207

548.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2%]

...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延长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9.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延长执...

晋政办发[2022]33号 分类: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421

549.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云南税务数电票知识二维码”的通知 [22%]

...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20234月14

分类: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30417

550.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22%]

...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

豫人社规[2022]5号 分类:河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