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1,0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498,266项。(搜索耗时:0.0148秒)

查看全部 国家法规(568) 答疑库(325) 地方法规(1281) 其它法规(6) 其它(50)

5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北京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font color=red>[全文失效]</font> [36%]

...外债,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工字[1998]24号《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享受以税还贷政策的...

京财工[1998]823号 分类: 时间:19980729

52.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36%]

...,企业应将设在外县(市)的所属机构名单及各所属机构自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期间的下列资料报企业主各税务机关,由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企业所属机构在此期间发生的销售额是否已由企业统一缴纳了增值税。   1、企...

豫国税函发[1998]341号 分类:河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207

5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对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继续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 [36%]

...办事处: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十五”期间对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继续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外汇借款项目以税还贷政策企业的条件  (一)以税还贷政策执行...

财企[2002]368号 分类:其他 时间:20000101

54.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 [36%]

...按期归还外债,经国务院第170次总理办公会议批准,决定对1994年12月31日前签订合同的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以税还贷政策的企业范围.凡符合财政部

财工字[1998]24号 分类: 时间:19980209

55.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完善财、税、库月报制度规定的补充通知 [36%]

...的规定,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人行曾以[1994]晋财预字第124号通知下发各地执行。为了保证年度内各项预算收入的准确、足额入库,及时了解、掌握全年财政收入的完成情况,经省财、税、库部门研究协商,现对财...

晋财预字[1994]171号 分类: 时间:19941103

5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 [36%]

...期归还外债,经国务院第170次总理办公会议批准,决定对1994年12月31日前签订合同的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以税还贷政策的企业范围。凡符合财政部《关于用产品...

财工[1998]24号 分类:增值税 时间:20050114

5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 [36%]

...期归还外债,经国务院第170次总理办公会议批准,决定对1994年12月31日前签订合同的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以税还贷政策的企业范围。凡符合财政部《关于用产品...

财工[1998]24号 分类:消费税 时间:20050114

58.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多缴税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36%]

...限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期内(不包括1994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延长期),准予退还因税负增加而多缴税款,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没有经营期的,在最长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退还上述多缴的税款。“五年”是指19...

沪税外[1994]71号 分类:上海市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205

59. 总分机构货物调拨是否视同销售 [36%]

...,企业应将设在外县(市)的所属机构名单及各所属机构自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期间的下列资料报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由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企业所属机构在此期间发生的销售额是否已由企业统一缴纳了增值税。   1.企...

分类:专家答疑 时间:20091123

6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对1994.12.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继续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 [35%]

...专员办事处: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十五”期间对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继续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外汇借款项目以税还贷政策企业的条件  (一)以税还贷政策执行范围...

财企[2002]368号 分类:增值税 时间:2005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