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2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499,441项。(搜索耗时:0.0078秒)

查看全部 国家法规(21) 答疑库(7) 地方法规(153) 其它法规(1)

51.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40%]

...份为2022年5、6月,则无需办理2022年的跨年清册核定。如2023年1月单位复缴后,职工在2022-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有变化,则可通过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为职工办理“调整缴存额”即可。  9.单位缓缴至2022年12月底,复缴手...

京房公积金发[2022]22号 分类: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609

52.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40%]

  为进一步方便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市自2023年7月1日起,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申报缴纳流程内容  自2023年7月1日起,将现行的用人单位社会保...

渝税公告2023年第3号 分类:重庆市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30625

53.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措施的通知 [40%]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措施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3〕38号)相关要求,结合广东地区实际,不折不扣执行延续和优化的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项税费政策及时落实落细、落准落稳。现就贯彻落实好相关任务措施通知如下...

粤税函[2023]85号 分类: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30425

5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40%]

...bsp;                     2023年5月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 分类:新疆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30531

55.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40%]

...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4月24日附件2022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1.宁夏房地产业协会2.宁夏嘉峰慈善基金会3.宁夏中城韧性城市建设防减灾基金会4.宁夏吴忠慈善基金会5.宁夏...

宁财税发[2023[137号 分类:宁夏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30426

56.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措施的通知 [40%]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措施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3〕72号)相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结合广东地区实际,接续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

分类: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30613

57.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39%]

...移到就读高校,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学历学位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

分类:重庆市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40604

58.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措施的通知 [39%]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措施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3〕38号)的要求,上海市税务局推出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20条措施,确保各项税费政策及时落实落细、落准落稳,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推动经济运行...

沪税发[2023]47号 分类:上海市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30508

59.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38%]

...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接续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3〕13号...

黑税函[2023]22号 分类:黑龙江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30313

60.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落实力度 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若干措施的通知 [38%]

...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实施缓缴期限到20236月底,企业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处于亏损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

皖税发[2022]34号 分类:安徽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2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