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4,375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499,555项。(搜索耗时:0.0186秒)

查看全部 国家法规(608) 答疑库(339) 视频中心(1) 其它(1) 地方法规(3259) 会员资料(13) 其它法规(74) 其它(80)

1781. 天津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放集中供热采暖补贴的通知 [8%]

...于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集机制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0]72号)精神,现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放住房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办法通知如下:  一、机关科级以上行政人员住房已集中供热,在每个采暖季发放185元集中供热采暖...

财企一联[2000]71号 分类: 时间:20001024

1782.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2002年度蔺草及其制品、大蒜(对韩)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协议招标中标企业名单及其额度表》的通知 [8%]

...96  南京共浦草席有限公司           72,800  宁波中蔺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212,140  厦门华和有限公司             193,649  中艺华甬进出口公司      ...

外经贸贸农函[2002]499号 分类:进出口税 时间:20000101

1783.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税总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8%]

...、稽查局,各分局、县局:  现将苏地税发[2000]72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

宁地税二发[2000]195号 分类: 时间:20000717

1784.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8%]

...包车 辆  3500  105 ①7.35 4.20   52.5  3.5 ①172.55         三个座位(不包括司  营                   ②5.25             ②170.45         机)的微型小...

东地税发[2004]162号 分类: 时间:20040913

1785. 我公司增值税属于即征即退,可退还70%税款,其对应增值税的附加税是否也可以退还70%税款? [8%]

...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7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05-25 字体: 【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分类:专家答疑 时间:20180807

1786.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8%]

...业税的通知》(财税[2005]21号,市局京国税发[2005]72号转发)规定,及时对本辖区内的保险企业自2004年以来销售的人身保险产品(包括普通人寿保险、养老金保险、健康保险)的核算、纳税申报、缴纳营业税情况进行全面...

京国税函[2006]525号 分类: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61030

1787.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8%]

...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存在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上报市局,以便研究解决。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

渝国税发[2001]164号 分类: 时间:20010608

1788. 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南邮吴江职业技术学院、松陵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8%]

...陵高级中学民营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申请》(吴价发[2006]72号、吴财综[2006]95号)收悉。  根据省有关教育收费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南邮吴江职业技术学院6人间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每生每...

苏价费字[2006]126号 分类: 时间:20060626

1789.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8%]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营业税 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京财税[2005]916号 分类: 时间:20050621

1790.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8%]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闽财税[2001]31号 分类: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