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有1,000项符合查询结果,库内数据总量为497,218项。(搜索耗时:0.0175秒)

查看全部 国家法规(664) 答疑库(714) 地方法规(2716) 会员资料(1) 其它法规(60) 其它(84)

2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23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40%]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稽查局、外税分局: 为贯彻行政许可法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省局对自行制定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认...

浙地税发[2004]91号 分类:浙江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014

22.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40%]

各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5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

闽国税流[1995]91号 分类: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020

23.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40%]

各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5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

闽国税流[1995]91号 分类: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020

24.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征代扣税款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40%]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发[2002]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征代扣税款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

苏地税发[2002]91号 分类: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60312

25.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若干对外应付未付费用扣缴预提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40%]

各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地(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若干对外应付未付费用扣缴预提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78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国税函[1999]757号文规...

闽国税外[1999]91号 分类: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104

26.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地热水资源开征资源税的通知 [40%]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所附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中的 分类“地下水、矿泉水”属于矿产资源中的“水气矿产”。为了促进国有资源的合理 开采利用,杜绝对地热资源的...

湘地税发[1999]91号 分类:湖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126

27.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提供泥浆工程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40%]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提供泥浆工程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75号)转发给你们,我省若有类似情况,请照此文件规定执行。

湘地税函[2005]91号 分类:湖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203

28.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40%]

县、区局,各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粤地税发[1998]60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地税发[1998]91号 分类: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213

29.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40%]

各区、县税务局,浦东新区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销售电话号码簿征收营业税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9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

沪地税一[2000]91号 分类:上海市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222

30.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大中型商场取得信用卡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40%]

内复徐汇区税务分局称: 你局《关于大中型商场信用卡手续费征税的请示》[徐税税政(2000)18号]收悉。大中型商场(以下简称“商家”)以信用卡的形式与客户结算货款,银行在办理信用卡结算时以银行佣金的名义向商家收...

沪税流[2001]91号 分类:上海市税收政策法规 时间:20051224